首页社情民意》文章
2008年第十八期:建议区级机关认真落实胡锦涛主席 对新一届国家机构工作人员提出的四点要求


发布时间:2008-05-03 14:44:00 访问次数:
字体:【

建议区级机关认真落实胡锦涛主席

对新一届国家机构工作人员提出的四点要求

 

胡锦涛主席在全国人大第十一届一次会议闭幕式上发表了重要讲话,他郑重要求:我们新一届国家机构工作人员一定要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切实做到:

第一,坚持民主法制。我们要始终遵循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地维护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定不移地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统一、尊严、权威,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第二,坚持以人为本。我们要始终履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保障人民各项权益,当好人民公仆,诚心诚意为人民造福。

第三,坚持求真务实。我们要始终发扬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精神,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抓住机遇、应对挑战、勇于变革、勇于创新,按照客观规律办事,不断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

第四,坚持清政廉洁。我们要始终保持不骄不躁、艰苦奋斗的作风,自觉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正确使用手中的权力,诚心诚意接受人民监督,严于律己、廉洁奉公、兢兢业业、干干净净为国家和人民工作。

胡锦涛主席的重要讲话引起国内广泛关注,认为他的讲话是中国新一届政府向全国人民的承诺书,是对新世纪、新阶段国家公务员队伍建设的新要求,特别是那句“干干净净为国家和人民工作”,铿锵有力,意味深长。因此,认真学习贯彻胡主席重要讲话精神,建设干干净净为国家和人民工作的公务员队伍,是摆在各级党委和政府面前的艰巨任务。

一、区领导干部和区人大、区政协党组成员要带头联系实际,认真学习胡锦涛主席对新一届国家机构工作人员提出的四点要求,结合机关建设的要求,找准差距,制定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的措施,努力培养一支人民信得过的公务员队伍。

二、区机关工委要把胡锦涛主席四点要求纳入民主评议中共党员活动中去,教育中共党员要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对照检查,严格进行自我解剖,找出自身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制定可操作性的整改措施。

三、建议区委、区政府把胡锦涛主席四点要求公布在机关大厦二楼大厅正面墙上,作为区级机关干部的座右铭,时刻警戒自己。同时,也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此为标准,对区级机关干部实施监督。

四、组织人事部门把胡锦涛主席四点要求作为今后考核干部、选拔干部的指导思想,认真修改现有考核标准,真正把胡主席的指示落到实处。

五、认真实践公平正义。公平正义作为社会稳定器,作为我国制度的首要价值,它决定着政府公共行政的基本品质,是决定改革成效的关键。要最大限度地实现制度公平和制度正义,在更加民主开放的氛围中探索改革路径,以更大的思想解放来实践公平正义的诉求,使公平正义从承诺走向实践。只有思想更加解放,各种意见才能在更为公开、公平的框架下得到充分博弈,从而使政府公共决策免于因循守旧,使制度创新获得源头活水,为制度平等、市场公平、社会正义找到实践的通途。为此,建议区委、区政府在贯彻胡主席四点指示精神时,应把继续解放思想放在首位,不唯上,不唯书,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在社会多元化、利益不断分化的今天,认真寻找效率与公平之间的平衡点,认真界定权利与责任的边界,构建理性的制度,不断推进社会公平正义。

                             (执笔人:宣正东


 
Powered by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南京市鼓楼区委员会
Copyright © 2004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南京市鼓楼区委员会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南京大汉网络有限公司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