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公告栏》文章
关于开展“我为鼓楼增光彩、做模范、建功业”争做十佳明星委员活动的决定


发布时间:2008-04-29 16:02:00 访问次数:
字体:【

关于开展“我为鼓楼增光彩、做模范、建功业”

争做十佳明星委员活动的决定

 

各委员组:

根据区十届政协五年工作规划安排,决定在全体区政协委员中开展“我为鼓楼增光彩、做模范、建功业”争做十佳明星委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我为鼓楼增光彩、做模范、建功业”争做十佳明星委员活动充分发挥委员主体作用,鼓励、支持委员立足岗位、发挥优势,积极参与我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为税源经济添砖加瓦、为招商引资牵线搭桥、为慈善事业贡献力量,扩大和提升区政协及政协委员在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影响力和感召力。

二、活动安排

届内每年将根据委员履职情况,开展“十佳明星委员”评选。

(一)评选标准

在评选过程中,坚持四个“有作为”的评选标准:

1、在建言献策上有作为:履行职责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强,能在政治协商这个关键点中求质量、在民主监督这个难点中求突破、在参政议政这个重点中求提高,围绕把鼓楼建设成更高水平小康示范城区建诤言、献良策。

2、在奉献社会上有作为:积极参与我区慈善、公益活动,关注弱势群体,能始终坚持以维护和提高政协委员的社会声誉为己任

3、在本职岗位上有作为:能立足本职,在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示范城区的伟大实践中建功立业;能努力争当本单位的排头兵、本行业的模范、本界别的骨干。

4、在招商引资上有作为:在我区经济发展中,能直接或间接地参与招商引资,能把政协的大团结、大联合的优势用足用好,用出实效。

(二)评选办法及程序

评选采取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明星委员由各委员组推荐(每个委员组每年推荐12名),并将先进事迹材料报区政协办公室。推荐名单及个人材料,请于每年11月底前报区政协办公室;

2、区政协办公室亦可根据评选标准,结合委员个人参政议政的实际情况,提出建议名单;

3、明星委员推荐名单由主席办公会议讨论评选,交主席会议、常委会议讨论确定;

4、区政协办公室负责将明星委员的评选结果向委员所在单位及党派通报。

(三)评选范围及颁奖 

1十佳明星委员”的评选范围:区政协全体委员。

2、区政协将在每年的全委会上对“十佳明星委员”进行通报表彰,并颁发证书和“明星政协委员奖杯”。

3、区政协将加强对“十佳明星委员”先进事迹的宣传工作:视情组织明星委员演讲,组织撰写委员风采。

三、要求

1、认真组织,精心准备。各委员组要加强对活动的宣传,发动本组委员广泛参与到活动中来,并以活动为契机督促委员认真履行职责,充分调动委员参政议政的热情。要坚持比在平时、评在平时的原则,对委员全年的履职情况进行统一考核、综合衡量。

 2、评出先进,评出干劲。在评选活动中,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评选活动,鼓励那些尽职尽责、工作热情高、各方面反映好的委员进一步发挥才智,激励少数没有尽责的委员找出差距,切实履行好委员职责。

             

 

             政协南京市鼓楼区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3月24


 
Powered by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南京市鼓楼区委员会
Copyright © 2004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南京市鼓楼区委员会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南京大汉网络有限公司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