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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区基督教现状及管理建议
区政协少数民族、宗教界组

发布时间:2007-02-01 16:52:00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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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鼓楼区基督教发展的历史概述
        鼓楼区基督教现有江苏路堂和鼓楼头条巷聚会场所。江苏路堂,即过去的山西路堂,因其座落在山西路139号而得名,该堂原名灵光堂,基督徒赵淑英于1941年将自己的房产奉献用作教徒聚会使用。
        1946年基督教灵修学院亦设立于此处,后建成两层简易楼房。1958年南京市基督教实行联合礼拜,教堂合并,该堂与当时位于云南路26号的灵粮堂(全称为“中国灵粮世界布道会南京分堂”)及韩家巷1号的“黄泥岗聚会所”、黄泥岗“中华布道会”鼓楼堂及周围的家庭聚会点合并一起称基督教山西路堂。
        1966-1981年,因文革教会被迫停止活动,并被外单位占用,直到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落实,1982年11月,该堂恢复礼拜。
        1990年3月,该堂因年久失修,墙体变形,经鉴定属于险房,遂迁往中山路229号南京市基督教青年会过渡礼拜,期间恰逢山西路地区拆迁,教堂进入拆迁复建阶段。经过艰难洽谈,直到1998年经鼓楼区政府多次督促后于1999年12月新堂建成交接,因其位于江苏路60-10号,故更名为基督教江苏路堂。当时信徒人数1000多人。
        南京基督教会鼓楼头条巷聚会场所(原南京基督教聚会处),文革前其教产位于鼓楼头条巷,1958年所有的房产产权都属于南京市基督教“两会”,信徒人数1000人左右,文革中被占用。八十年代落实政策后,此地由南京市“两会”出面联建,按比例分割产权、使用权。1998年落实政策,收回房产,在原有的教会会所北京西路2-2号新建的大楼第二第三层聚会,计7000平方米,供其长期无偿使用至今。
        二、鼓楼区基督教现状
        1、依法登记堂、场所情况
        (1)人数不断增加。1999年12月22日江苏路堂建成使用,该堂分四层和地下室,共有座位464个,每场聚会最多坐人500人,当时基本满足了宗教活动的需要,并产生了良好的影响,广大信徒纷纷感谢党和政府对宗教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继续坚持“三自”爱国道路,引导信教群众主动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努力把教堂办成一个遵纪守法、文明规范的宗教活动场所和对外宣传的窗口。该堂被南京市宗教局评为“模范宗教活动场所”,被江苏省基督教爱国会评为“文明堂点”并多次接待来访的国内外宗教团体代表。
        随着改革开放和城市的发展,信徒的人数逐年增加,江苏路堂的容量越来越显得狭小,现有信徒近3000人,每周只能分五个班次礼拜但人还是坐不下,头条巷聚会场所也有信徒3000人左右,在礼拜天聚会。
        (2)中青年信徒和具有中高级文化水平的信徒比例有所增长。就江苏路堂2006年受洗的121位信徒来看:50岁以下的有70人,50岁以上的有51人,大专以上文化的有34人,属于鼓楼区的54人。由可以看出:随着社会的发展鼓楼区高素质信徒越来越多。
        (3)管理规范。2006年按照国家宗教局第2号文,对宗教场所进行了审核登记工作,江苏路堂和头条巷聚会场所都建全了规章制度,对场所管理组织堂委会进行换届。江苏路堂有正规神学毕业的工作人员4位,堂委会年龄都在60岁以下,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可见有正规的教堂、活动场所,有正规的教牧人员,是有利于管理、有利于稳定及正常发展的。
        2、家庭聚会点情况
        2005年底,我们曾对全区宗教家庭聚会点进行过调研,附属于江苏路堂的家庭联欢会点共计20个,其中有10个点属于鼓楼区,另有10个点分别属于玄武区、栖霞区。
        这些点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由信徒自发兴起,自由组合而成,并以信徒居住相对集中为特征,分散在各处,管理松散。
        二是负责人都不具备法定的传教资格,但都拥护党和政府的领导,周六、日都参加教堂的统一活动。
        三是信徒大都以老年人为主,平时到教堂行走不便,文化水平也较低,平时聚在一起读《圣经》唱赞美诗。
        四是受各方面条件所限,这些点都不符合政府依法登记的标准,故都未进行登记,但也并没有做什么不合法的事。他们中大多数人信主后,行为改变,顺服执政掌权的,遵纪守法,乐于助人,在家庭、社会中都起到了和睦的作用。但因缺少管理,难以防止境外渗透、邪教的侵袭。
        三、鼓楼区基督教发展中遇到的问题
        1、不断增长的信徒人数与相对狭小的活动场所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鼓楼区头条巷聚会场所二层楼共计700平方米,要容纳2000-3000人的聚会是不可能的,而且安全通道比较狭窄,人群疏散安全难保证,去年在市宗教局的帮助下,增建了外墙楼梯缓解了矛盾。
        江苏路堂建筑底面积仅为195点几平方米,不足200平方米,共分5层总建筑面积806.39平方米,正常座位464座,可前来礼拜的信徒每周达2000多人,安全难以保证,相关配套设施几乎没有,每逢节日(如圣诞节)更是无法举行活动,近几年不得不外出租用剧场举行庆祝活动。
        江苏路堂本来就狭小的院子还有煤气调压站,近一年来,也无人养护,更增加了危险性。而这些问题将随着人数的增加会变得越来越突出。
        2、宗教管理体制不明确,造成鼓楼区民宗局难以对宗教工作实行全面深入地管理。江苏路堂和鼓楼头条巷由于都是具有一定基础和历史传统的教会,故历来都直属南京市宗教事务局管理,但遇到某些事情,又要鼓楼区民宗局配合解决,比如今年根据国家宗教局第2号令《宗教活动场所的设立、审批和登记办法》的要求,宗教活动场所需要进行审核、登记。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宗教事务管理条例》规定,宗教活动场所都要到区、县民宗局进行登记。这样就一方面鼓楼区民宗局要负责对辖区内二个堂(场所)进行审核、登记,另一方面,由于民宗局编制少,工作力量不够,日常管理难以到位。
        3、对辖区内的家庭聚会点(鼓楼区头条巷聚会场所称作“分家”)缺乏统一的管理。辖区内的 10个聚会点,处于自发兴起、自由发展状态、缺少统一的引导和管理。
        4、教堂设施等硬件条件远不如周边城区。玄武区原本无教堂,其信徒群众多半在莫愁路堂和江苏路堂参加聚会活动,可现在玄武区在筹建占地2000多平方米的大礼拜堂,下关区也正在建设一座占地2000 多平方米的大礼拜堂,与这相比鼓楼区的教堂无论从占地面积和配套设施都比不上他们。由于硬件设施跟不上,近两年来,接待外宾工作已不安排在江苏路堂,宗教系统模范宗教活动场所评比,我们也因硬件设施不够参加评优也受到限制。
        三、建议
        鉴于以上现状及存在问题,我们建议如下:
        1、政府领导在抓税源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同时,不能忽略宗教工作
        宗教是一个开放的系统,它与社会有着广泛的联系。在社会生活中,宗教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在建设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宗教界发扬积极的宗教伦理道德,对人们起到了净化心灵、钝化矛盾的作用,同时对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也是非常有益的,正确的引导必能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
        2、依法加强对宗教的行政管理工作,切实解决教堂建设问题
        国务院144、145号令及2006年的国家宗教局第2号令《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办法》以及中央领导的重要指示,都是我们依法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的依据。在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理顺管理体制,对鼓楼区宗教工作进行认真的分析、研究,解决好中心堂江苏路堂的困难。建议另外择地建一现代化规模的基督教堂,一改现在的拥挤、难堪的教堂形象,并形成以此为宗教活动中心,对家庭聚会点进行统一梳理。
        3、加强两支队伍建设,提升宗教工作水平
我区江苏路堂和头条巷聚会场所现直属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直接管理,但从这次审核登记工作来看,可能会全部交由鼓楼区民宗局管理。这对我们全区宗教进行统一管理是有益的,但现在民宗局的领导精力有限,建议要加强这方面的领导力量。
        另一方面,宗教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信教群众的桥梁,是贯彻执行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使宗教工作正常化的重要保证。政府部门应关心支持教牧人员,按照教会自身的特点和规章依法举行宗教活动,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帮助他们加强自身建设,以适应越来越多高素质信徒信仰的要求。双方协调配合,对于做好本区宗教工作是非常必要的。
        4、坚决维护社会稳定,防止境外渗透
        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杜绝自封传教人,对现有家庭聚会点未达标准的传教人员要定期开会、培训,给予引导,严防邪教组织、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对我区进行渗透,依法保护宗教团体和个人的合法权益,保证我区的宗教活动正常进行,保持社会稳定。
        总之,宗教工作具有国际性、民族性、长期性、复杂性、群众性,宗教的日常工作要加强引导、管理,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努力将我区宗教工作再上一个台阶,为我区的的社会事业再添光彩。         
 
 
 
                                                                  (2007年第2期  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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